据 网易新闻 报道: 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陷入用地纠纷(组图)
核心提示:总体规划批准已近10年,但重庆歌乐山烈士陵园的土地确权工作却仍然是个历史遗留问题。8日,烈士陵园主管部门向记者透露,重庆市政府批给四川外语学院作建设用地的40多公顷土地,与歌乐山烈士陵园保护区范围存在大面积重合。查看全文>>
我对这条新闻的看法是:
又一例通过死人和活人争地、争取部门利益的事例。
且不说歌乐山烈士陵园的教育意义挖掘是否全面、正确(主要是“中美合作所”旧址,但目前反映的是国内战争时期的红岩烈士、集中营),其实是通过控制、征地来争取部门利益而已。主要建筑歌乐山革命纪念馆、渣滓洞、白公馆等,只有几千平米,但是烈士陵园的保护区范围达1.57平方公里(200万平米!),保护的是一些点,用这么大一块地作面上的保护,有必要吗?
另外,文物保护区范围的划定,并不等于拥有土地使用权。这么简单的事,但是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主任厉华居然认为,《歌乐山烈士陵园总体规划》就可以成为烈士陵园土地确权的依据。政府批准了总体规划,就是把地划拨给了烈士陵园,不再需要政府批文。
其实,早在2004年,沙坪坝区和市文广局就签订了《歌乐山烈士陵园保护区联合建设合作协议》,联合出资2000万元,成立重庆市歌乐山文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,“共同保护、开发歌乐山烈士陵园保护区”(http://spb.cq.gov.cn/printpage.asp?ArticleID=6042)。所谓保护,也是通过红色旅游售门票赚钱的一个幌子。如果不是,为什么要把其他单位赶走,而不是做成开放式景区?!
各个部门作规划的时候,出于部门利益,主要考虑向上级要项目、要资金、要土地,拼命做大,拼命圈地。实际上,这块土地上这么多单位、这么多居民,作规划的时候征得他们同意吗?维护了他们正当的权益吗?讨论过补偿吗?如果没有,在实际操作的时候,不出问题才怪。
解决的方法是有的,就是做成开放式景区,不以营利为目的,既成为红色历史教育基地,又成为中美友好共同抗日的象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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